11月16日中午12点10分,商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教职人员在2215教室进行了本学期师德专题培训第二期,本期的学习主题为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教育部“师德红七条”》,本次培训由分院教学秘书穆辰迪老师主持。
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,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加强自身修养,弘扬高尚师德,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。它对广大高校教师提出要爱国守法、敬业爱生、教育育人、严谨治学、服务社会、为人师表。作为一名教师,要想做好传道、授业、解惑的工作,必须不断学习,终身学习,拓宽知识视野,更新知识结构,潜心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职业素养。
《教育部“师德红七条”》包含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;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;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;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;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;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教师为民师表,就应该牢固树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为学生做出师范,在学生心目中树立起教师高尚的人格形象,从而做到“亲其师、信其道”发挥教师对学生的示范、引导作用。
通过学习,穆辰迪老师提出,作为教师一定要始终牢记“学高为师,德高为范”的座佑铭,一方面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,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,不断通过教学反思,促进自己专业发展;另一方面要不断按照教师行为规范的要求,加强自身修养,规范自己言行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一定要不断地完善自己,超越自己,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、教育科研能力。同时,作为高校教师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必须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知识、有仁爱之心,清醒地认识到“红七条”是不得允许逾越的。